元朝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由少数 民族贵族为主建立的全国性的统一王 朝。元朝疆域“北逾阴山,西极流沙, 东尽辽左,南越海表”,超越汉朝和 唐朝。今天的新疆、西藏、云南,东 北广大地区,台湾及南海诸岛,都在元朝的统治范围之内。元朝的版图是我国历史上最大的。 行省制度 元朝建立后,忽必烈在汉族知识分子的帮助下, 参照中原历代王朝的统治方式,逐步确立了君主专制的中央集权制度。在中央,由中书省掌管全国的行政事务,下设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六部,分管各项政务;设枢密院负责全国的军事事务,调度全国的军队;设御史台负责监察事务。 元朝把山东、山西和河北称作“腹里”,直属于中央的中书省;其他地区,除了吐蕃、畏兀儿地区之外,设置了岭北、辽阳、河南、陕西、四川、甘肃、云南、江浙、江西、湖广10个行省。在行省之下,继承前代的制度,设置路、府、州、县。 这一行政区划与管理的制度,被称为“行省制度”, 在历史上影响深远。
元朝对边疆地区的管辖 为了对辽阔的疆域进行有效的治理,元朝的统治者根据各地区的情况,采取因地制宜的方式,在东北、 西北、东南、西南等地区设置相应的管理机构,加强中央对这些地区的统治。例如在东南地区,元朝在澎湖岛设置了澎湖巡检司,负责管辖澎湖和琉球,这是历史上中央王朝首次在台湾地区正式建立的行政机构。 蒙古统治者早在进攻南宋的同时,就开始对西藏地区用兵和招降,后来蒙古贵族代表与吐蕃的上层政教代表共同议定,吐蕃各地归附蒙古。此后,蒙古统治者开始在西藏调查户口,设置驿站。元朝建立后,
对西藏地区行使行政管理权,将这一地区划为一个单独的行政区,由宣政院直接统辖,掌管西藏的军民各项事务。朝廷还在当地设置地方机构,征收赋税,屯驻军队,实行完整而有效的管理。从此,西藏正式成为中央直接管辖下的一个地方行政区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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